转让全国保险代理牌照含网销/含分公司/注册资本金五千万;转让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含网销/含分公司/注册资本金五千万
切记本人所发、禁止转载和粘贴复制。 张经理
金融牌照中介服务平台 全国保险牌照收转网
客户委托我们转让一家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含网销我这边有两块河北的全国保险代理公司要转让随时可以对接、我这边给您介绍一下情况:
公司名字:某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2、注册时间:10年以上3、注册资金:5000万
61、实缴资金:5000万5、注册地区:河北6、业务区域:全国 (不含网销)7、经营范围:经营保险代理业务8、股东结构:自然人9、分支机构:18家10、经营状况:正常11、现有业务量:有12、清理业务余量所需时间;随时可以剥离13、债权债务情况:无是否有法律诉讼记录:有14、是否有在执行的案件:有15、全体股东是否同意转让:是16、是否股权转让:是17、是否带法人股转(如有):否18、是否带团队转(如有):否19、失信被执行人:无20、股权质押:无21、银保监处罚:有22、主要险种:车险24、许可证到期日期:长期23、裸牌价格:1500万 25、托管资金:500万
还有一家是没有诉讼、也是河北的随时可以对接、随时可以来我们公司来对接!
在健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中介监管目标的层意思应当是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这是监管当局的基本职责。
也许有人会提出,没有将保护监管对象,即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目标,是否公平?此问看似合理,其实不然。那么,保险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由谁来维护呢?回答很简单,应当由它自己依法维护。保险中介公司拥有独立的商业人格,法律法规对其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同时它也须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任何部门、单位、团体和个人如果其侵犯了保险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险中介公司应当、也能够堂堂正正地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保险中介公司拥有自己的人才、法律顾问和相当的财务、物力,严格地讲,在法制经济环境中,一个不具备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的企业,是没有生存和发展空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