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金融资产交易/结算/清算/资产登记/产权交易/文化藏品交易/含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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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本人所发、禁止转载和粘贴复制。 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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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省/市/区/县金融资产交易/结算/清算/资产登记/产权交易/文化藏品交易/含批复
新办金融资产交易/结算/清算/资产登记/产权交易/文化藏品交易/含批复、含批复
目前我们手里面有一块清算服务牌照、含批复、公司没有经营过、很干净我们自己名下的现在想转让出去,有需要的客户随时联系!随时可以对接!
现在还有一块我们已经在收购的路上也很干净,近几年没有任何经营,这也是客户说现在想转让出去。
现在这种牌照越来越少,没有之前那么多、后期这种牌照很难办理,所以有客户现在想收购的话要早一些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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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