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商业保理公司含批复一块、新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天津、广西)
切记本人所发、禁止转载和粘贴复制。 张经理
金融牌照中介服务平台 全国各地商业保理中介服务平台
转让全国各地商业保理公司含法人股含批复含变更 周期3个月
操作流程:尽调公司、股权变更、拿批复、法人变更
付款方式:352付款方式
商业保理新设立的地区:广西、天津()按照各地市场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来新设立*
批复:商业保理目前可以变更的地方:福建、浙江取批复、变更股权
执照:商业保理目前可以变更的地方:广东、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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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以股东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管理层等为主体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相互之间独立运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 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业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反洗钱制度,形成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第十八条 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适合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应收账款标准,规范应收账款范围,严格审核基础交易合同等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债务人的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合理判断应收账款质量,包括出质、转让情况以及账龄结构等。
第十九条 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第二十条 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准则和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风险状况。
第二十一条 商业保理公司在开展应收账款转让等业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对应收账款的权利状况进行查询、登记公示。
第二十二条 商业保理公司经营业务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