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尊股权交易企业管理公司)简称华尊股易企业管理公司
我们公司主要做企业并购与重组业务、大部分操作的业务:典当、小额贷 款、互联网小额贷 款、全国保险经纪、全国保险销售、全国保险代理、全国保险公估、区域保险代理、基金销售、清算服务牌照含批复、结算服务牌照含批复、融资担保公司、、、、、、就是委托客户收购委托客户转让
目前人寿保险牌照客户只是转让部分股权、有需要你们双方直接对接!
全国的保险经纪我这边有两块含网销一手资源
全国的保险公估我这边有一块
全国的保险代理我这边有好几块,有需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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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
一般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或者复效)后二年内自杀,无论精神是否正常,保险人都不给付保险金,而只支付所交保险费给受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自杀规定为退还现金价值。
不可抗辩
保险单生效(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后,保险人不得因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的故意隐瞒、过失、遗漏和不实说明等原因否定保险合同的效力,但是投保人欠交保险费的除外。国际通用的该条款一般侧重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侧重于保护保险人的利益,其叙述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 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 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