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转让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牌照转让、2024年转让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转让
| 更新时间 2024-12-12 07:00:00 价格 1000000元 / 件 金融信息服务 含批复 金融信息服务 含金融批复 全国 包变更 联系手机 13146538111 联系人 张文海 立即询价 |
转让金融信息服务含批复、转让北京、江西金融信息服务含批复
我们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牌照转让服务。通过收购和转让金融牌照,我们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我们注重与客户合作的细节和知识,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购买指导和支持。转让全国各地区金融信息服务公司 收购全国各地区金融信息服务公司
转让全国各地区金融信息服务公司 收购全国各地区金融信息服务公司
新设立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新疆
转让两家家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含金融局批复
一家是北京的一家是江西的都是含金融局批复
这两家除了价格不一样其他的都一样,都是没有经营过,客户注销吧!有点可惜,所以现在委托我们这边给他转让出去,找有需要的客户!客户这边是随时可以对接,随时可以变更,只要价格合适!
请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为产品说明,未经--禁止转载和粘贴复制。如您对我们提供的服务感兴趣,欢迎通过合适的渠道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疑问。期待与您携手合作,共创!
根据《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依据《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变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审批备案和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审批实施机关的通知》等文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实行许可管理。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境内金融信息服务报备工作的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1年8月起开展境内金融信息服务报备工作。
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法定特许或者应予以备案的金融业务应当取得相应资 质,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下列内容的信息: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股东:张文海
- 手 机:13146538111
- 微 信:1314653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