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险牌照 全国保险公估 转让陕西省全国保险公估牌照含银保监备案
| 更新时间 2024-11-27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保险公估 备案 保险公估 200万 保险公估 托管20万 联系手机 13146538111 联系人 张文海 立即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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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全国保险公估牌照目前有三块(北上广)、转让区域性保险公估牌照(河北、云南、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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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服务型平台保险公估全国一共377块、保险公估牌照那会分有限和合伙、类型分全国和区域、保险公估多年的成功、一般客户收保险公估的话是要么有检测场或者是自己出来想从事这块业务还有的就是保险经纪公司、还有一种是有投资方收完做业务、大部分收完做业务
转让北京全国保险公估介绍:
保险公估:注册资本金200万、成立年限十年左右、有分公司自营没有外包、有过处罚、没有诉讼、公估师全部换给过渡期
转让上海全国保险公估介绍:
保险公估:注册资本金200万、成立年限十年左右、没有分公司、没有处罚、没有诉讼、公估师全部换给过渡期、托管金保证金注册资本金都在账上置换
转让广东全国保险公估介绍:
保险公估:注册资本金200万、成立年限十年左右、没有分公司、没有处罚、有诉讼已处理、公估师全部换给过渡期、托管金置换
留言时间: 2022-05-05
一是产品是否停售是公司的自主决定,同时,为保护购买不包含保证续保条款的短期健康险客户保险期间届满后获得持续保障的权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号),对于决定停止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应为已购买产品的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内继续提供保障服务,同时在保险期间届满时提供转保建议。二是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保险公司变更已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根据变更内容选择变更备案或重新备案,如果不改变保险责任、险种类别和定价方法的,可以进行变更备案,如果改变其保险责任、险种类别或者定价方法的,应当重新备案。 感谢您对银保监会工作的支持。
答复时间: 2022-05-07 答复单位: 银保监会
您好,想请问保险公估业务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在做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向银保监会报告或备案?
留言时间: 2022-04-14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公估人变更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应当自工商登记变更或者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5日内,通过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披露。
答复时间: 2022-04-20 答复单位: 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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