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融牌照 非融资担保 转让西藏非融资担保牌照
| 更新时间 2025-01-30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一对一服务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一对一服务 全国各地 一对一服务 联系手机 13146538111 联系人 张文海 立即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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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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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请求权
根据《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
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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